监外执行的人可否履行逮捕程序【点击查看详情】
可以履行逮捕程序,如果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重新犯罪时,当地机关可先行拘押,再按以下规定处理:原属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重新犯罪后,不必履行新的逮捕手续,如果所犯新罪尚不够判刑又需收监执行的,经当地机关核准,可直接送原队收押;外省放回的,由省厅指定的队收押。如所犯新罪需要起诉判刑的,由当地机关将新的犯罪事实侦查,核实后,按法律程序提请当地人民、人民起诉、审判,并及时将审判结果通知原押机关。一、司法解释;监外执行之后又收监,只要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还能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