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的空间效力范围是【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法律的空间效力,即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地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国家药品检验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符合药品检验条件的检验机构承担药品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