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有害气体的防治措施有【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