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吗【点击查看详情】
侵权人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所确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中,取消了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项目。就在该法实施的前一天,即2010年6月30日,最高又发出了《关于适用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四条规定,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存废的问题,随着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以及最高通知的发布,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理由如下: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本质。包含说符合损失填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