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种类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驾驶证种类: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D(普通三轮摩托车)、E(普通二轮摩托车)、F(轻便摩托车)、M(轮式自行机械车)、N(无轨电车)、P(有轨电车)。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