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哪些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哪些条件。(一)有利于当地保险市场发展。(二)总公司开业一年以上,且资本金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三)内控制度健全、机构运转正常、偿付能力充足。(四)最近二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拟设分支机构的上级机构年检合格。(五)具有符合中国规定任职资格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六)上次批设的分支机构筹建成功,运转正常。(七)中国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四条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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