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验血法定程序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对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人,应当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一)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的。(三)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四)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第五十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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