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及缴费比例【点击查看详情】
凡本省境内经各级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建立的各类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纳入实施范围。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事业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其职工按工资总额的1%按月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一、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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