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复印件【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说明房产证上面登记的所有权人有可能拥有该房产。2、说明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由可能完全对该房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3、因为是复印件,只能是有可能。4、如果该复印件来自于房产登记机关,并加盖了房产登记机关的档案印章的话,那就当原件使用,具有与原件同样的证明力。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六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