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要如何界定【点击查看详情】
一、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予以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