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9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省2009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27元。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158元。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258元。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0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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