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的公租房在何种情况下会被收回?【点击查看详情】
公租房被收回的情形包括转借、转租、改变用途、装修不恢复原状、违法行为和长时间空置。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应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法律分析;公租房被收回的情形如下:1、将公租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进行调换的。2、改变租房用途。3、改变公租房装修不恢复原状的。4、在住房内进行违法行为。5、空置住房半年以上。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拓展延伸;公租房收回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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