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可以出租,哪些不能,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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