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哪些时候可以解除【点击查看详情】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时候可解除合同: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法或者不根据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使房屋受到损害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者逾期不付租金的。一、房屋出租人的权利有哪些。房屋出租人的权利如下:1、租房的权利。2、收取租金的权利。3、保证合理使用出租屋的权利。4、提前收回自住权。5、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可行使索赔权。6、合同期满收回房屋的权利。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二、擅自转租产生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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