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人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点击查看详情】
普通债权人是指对争议标的不享有物权(所有权、担保物权或者用益物权),也没有直接财产担保,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一般债权人。很显然,普通债权人不属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应当是有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无请求权的第三人,特殊情况下应当准许普通债权人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一、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不同点。第一,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属于再审制度,是特别救济程序。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程序救济性较为明显,即使其最终目的还是对实体权利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