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第二年优待金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义务兵在第二年可以报考军校,被录取后入校并转为军校学员,毕业后享受干部待遇。因此,从第三年起,即使义务兵不考入军校,也将退出现役或转为士官,其家属不应再享受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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