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制度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点击查看详情】
【特别清算】公司清算制度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刘兰芳(市高级人民民二庭庭长):按照会议的安排,我们今天下午开始讨论。由我和付教授主持今天下午的讨论,确定的题目是“公司清算制度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之后由孙小平和程春华主任主持。付翠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6年第一次破产会议的时候,我也提出了问题,因为在座很多同仁在做案件破产和公司案件中,很多规定和的规定两个法的衔接,还是中间缺少一些立法上的协调,以及破产和其他法律的协调中间还有一些问题。现在,在实物当中发现这两个法在衔接和操作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还需要讨论,一方面不能衔接、统一起来的,没有找到依据,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执行程序。到底要一个什么样的程序进行破产破产法的最大功能是通过法定程序免除债务。下面请大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