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卖了已提档对方不要了【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机动车所有权的转让以交付为要件,登记仅生对抗效力。双方订立的机动车买卖合同的效力与车辆是否实际交付无关,是合法有效的。对方不再要车,即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此行为带来的损害赔偿。若车辆已交付,还应当要求其返还车辆。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