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妻子是虐待罪吗【点击查看详情】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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