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衣厂员工规章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制衣厂员工规章制度为了适应企业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厂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第一章、用工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招聘,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应聘者须部门主管考核、经厂长及人事审核合格后方可录用。办公室人员需经副总经审批。一、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工作表现突出者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可考虑提前调整薪金。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的可按本厂有关规定辞职。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亲自到指定时间、地点办理相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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