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水质安全巡查员聘用协议【点击查看详情】
河流水质安全巡查员聘用协议甲方:丹凤县丹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镇河段担任河道巡查员。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14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二、乙方工作任务1、负责分管河段及其各主要支流的日常巡查,随时掌握水质的变化和所有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2、分管河流段及其各支流沿岸所有工业企业、旅游业、畜禽养殖业、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采沙及其它可能影响河流水质的污染物堆存、排放等情况。3、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