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独家代理销售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住宅楼独家代理销售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位于衡水市枣强县和平路东侧(人民路南侧)的住宅楼“学府苑”(暂定名)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在枣强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服务商,销售面积以最终房管局核定面积为准。第二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2、甲方负责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