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吊车及驾驶员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出租吊车及驾驶员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因施工,租用乙方吊车一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算起,租赁费为每月元整(不开税票)。租赁费最少按一个月计算。一个月后按实际天数结算,吊车进场预付伍仟元。二、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否则车辆停止使用。吊车退场前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付清租赁费前都算租赁期。三、每月准许乙方有两天的修理、保养车辆时间,两天以上租赁期顺延。因下雨、停电、停工等其它原因影响吊车使用都算租赁期。四、租赁期内驾驶员每天24小时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