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旧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书【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市旧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书买方:卖方: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旧机动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初次登记日期:;行驶公里数:。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状况:。第二条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车辆成交价格为元;大写: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买方负责、卖方负责、。买方应于年月日在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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