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业公司电脑打字管理办法【点击查看详情】
门业公司电脑打字管理办法门业制造公司电脑打字管理办法第一条公司各部室的电脑打字工作有条件的,应实行专人负责制,非电脑使用的工作人员,不得操作电脑。第二条行政部机要电脑主要负责公司领导和承接A级档案资料、合同和对外行文或以公司名义行文的打字任务。第三条各部室日常打字工作应自行完成,确因工作特殊需配合完成的,须经该部室负责人签字报行政部审核后,方可予以受理。第四条外单位如需在公司打字的须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并按规定收费。第五条凡公司各部室的发文,应按相关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交由行政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