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公用印章的使用管理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医院公用印章的使用管理制度第一人民医院公用印章的使用管理制度1、院章及院长公用个人章(1)院章、院长公用个人章由院办负责刻制,院办秘书和出纳员分别专人保管。(2)凡使用院章和院长章必须进行登记(存根可查的介绍信、证明信或有底稿的文件、报表除外)。⑶用印审批--下列情况主管院长批准后,方能使用:①④⑤⑥⑦⑧⑨⑩与外单位签订的经济技术合同书、协议书。②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方面,需要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报表、统计表。③院内重大事宜的通知、布告。--下列情况由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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