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村镇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须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管理。根据《市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的基本精神,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三资”由村经济合作社经营和管理,由街道“三资”服务中心会计业务,被村的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并对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