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府井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王府井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物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2.甲方已于________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3.甲方已________年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