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临工管理办法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企业临工管理办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短期用工,是指经我公司(或授权二级单位)组织统一招聘、择优录用后与我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签订了期限为一年以内短期劳动合同的劳动用工。外部单位(或公司)与我公司所属单位签订了生产施工作业合作协议或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劳动用工人员,不适合本办法。第二条为了保障我公司与短期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有效的工作考评和竞争淘汰机制,做到依法用工、规范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和集团公司、我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三条短期用工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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