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农贸城(以下简称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江山农贸城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2.按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