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园项目建设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园项目建设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致力于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完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功能;促进长沙经济发展。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定义第一条:本合同书确定的招商项目为湖南园项目。第二条:本合同书确定的招商对象为从事物流、配载货运、货运信息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经营者。第三条:本项目招商的方式有以下六种:1、物流设施(含房屋、仓库及堆场等)租赁;2、土地使用权租赁;3、合资(物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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