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计划【点击查看详情】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计划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改革精神,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扩大制度覆盖面,切实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年全县农民参合率达95%以上。三、参加对象、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限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为户籍在本县的农村居民。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年基金收取时间为年10月25日至12月20日,外出务工农民缴费时限可延至年2月底。四、组织实施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