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路两侧绿化带宽度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高速公路绿化带规划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30米内。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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