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住宅【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类住宅:开展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性错误。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公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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