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法中关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具体操作步骤【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的规定,公司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经营或增加资本。但资本公积不能用于弥补亏损。当法定公积转为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法律分析;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规定是《公司法》第一百六十的规定。具体内容是。《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拓展延伸;新公司法下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法律规定及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