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标准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解析。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的规定。具体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