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代签的股东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点击查看详情】
咨询;我与朋友一年前成立了一个公司,我占12%的股份,当时所有的手续都是朋友办的,在工商局注册的时候写明了公司的股份分配比例,不过股东协议因为当时我没在,是朋友代替我签的我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的权益受不受法律保护?我查过了工商注册的股东及出资额等与原先商量的一致。请问我是不是应该再在协议上补签一下名字才行呀(签股东协议时我没在,是朋友代替我签的我的名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想要增资,是不是还得按比例出钱。回复;您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去查贵司的工商登记档案,看看股东出资及股东登记情况,如果和双方约定一致的话,您的股东地位是合法的,否则就要和您朋友认真协商一次了。公司工商登记档案必须律师才能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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