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代为行使的意义【点击查看详情】
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制度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征集人,代表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股东会议的表决权按出资比例行使,但公司章程可另有规定。股东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形式的决议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法律分析;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制度是指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