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六、七条规定,只要用工满一个月的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要结清工资。法律分析;只要用工满一个月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结清工资。拓展延伸;劳动合同缺失的可能原因及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