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后可以补充书面意见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庭审结束后,在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所以是可以提出补充意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