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怠于主张到期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点击查看详情】
债权人代位权是一种法律制度,用于保护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权利。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535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债务人拥有经济活动自由,可以行使其。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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