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后不认可怎么办【点击查看详情】
交通事故责任不认可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一、不认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处理方式。1、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向提起诉讼。3、通过信访程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