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分割财产的流程【点击查看详情】
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2、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