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抵押权是否丧失【点击查看详情】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抵押权是否丧失。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土地使用权到期而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终止的,抵押权就会丧失。《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第三十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第三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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