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想立遗嘱房子给儿子如何办理?【点击查看详情】
一)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受理;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三)审查;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