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如何认定案件事实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法官如何认定案件事实有哪些。(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或者说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等等。但法官不能凭空认定,要根据程序法规定的证明手段,通过证明手段和方法来查明案件事实的。是不是所有的案件事实都需要证明手段来查明呢?肯定不是。如果将案件事实分类的话,可以分为不需要审查就可直接采纳的事实和必须审查认定的事实。其中不需要审查就可直接认定的事实又可分为不争执的事实和自认事实;必须审查认定的事实又可分为靠法官的知识经验足以认定的事实和必须通过证明手段才能认定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