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被代位人的范围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被代位人的范围什么。一、关于代位继承的发生原因,有三种不同的规定。1.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我国民法典属于这种类型。我国除在民法典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之外,最高在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又从反面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将代位继承严格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一种情况。2.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和丧失继承权,都可以引起代位继承。二、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在这个问题上,各国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有个别例外,如韩国民法规定,妻子可代亡夫继承公婆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但不一定是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