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要约撤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要约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对方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要约人没有表示要约不可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要约失效的4种情形。1、要约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