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育三胎新【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省生育三胎新。1、据2016年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作出细化和明确,并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2、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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