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试用期如何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试用期不等于白用期。同时,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式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互相考察的阶段,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认为工作不符合自己的预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而用人单位则不能以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劳。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